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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犯错误:产品琳琅满目,卖点并不突出

[来源:28] [作者:28一号] [日期:09-03-13] [热度:]    文字大小:  
核心提示: 易犯错误:产品琳琅满目,卖点并不突出

  易犯错误:产品琳琅满目,卖点并不突出

  很多企业有这样的烦恼:世界上好像很多产品都有市场。我到底做哪个呢?做了这个的产品又觉的那个产品的市场也很开阔。要不干脆什么都做吧?这样多好。利润一起赚。又不遗憾。但是。这样却很容易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,如果你处理的不够好的话:产品琳琅满目,卖点并不突出。

  任何产品的终极目的都是要得到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,而要让消费者购买和使用,让其知道和认可则是必需的前提,而要让消费者知道并认可,你的产品或服务就必须具有明确和便于理解和记忆的说法,否则企业就没有实现销售和获利的机会。

  “你的产品是什么并不是最重要的,消费者认为你的产品是什么才是最为关键的”。这就是卖点的存在价值,它是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独特利益点,也是广告诉求点和独特的卖点主张。因此卖点应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:

  1.它是一种产品向消费者传播的主张、忠告、承诺;

  2.它是独特的,与众不同的;

  3.它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,易于理解与传播的。

 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提出的所谓卖点并不符合以上三个特点,要么是不独特,或者不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,更有甚者则是编造假卖点,这不仅不是承诺,相反变成了欺骗,这样的产品当然不可能能够吸引客户。

  企业应该使用正确的方法、正确的原则、正确的思路去提炼正确的卖点,这样得到的卖点才可能传播出去,产品也才能够被客户接受。

  1.产品自身角度:与产品基本功能,消费者核心利益息息相关,影响决定消费者购买的卖点。如空调的“变频”与“回流”、“直流”之争,微波炉的“光紫” 之战;

  2.第一说辞角度:共性的产品特性第一个提出来,而且能影响购买。一般性的,普遍性的的产品利益点,或者支持核心卖点的技术点。如乐百氏的“27层过滤”,农夫山泉的“有点甜”;

  3.真正的唯一角度:差异化卖点——与众不同的,具有排它性,独占性的,它既可以是常规卖点,也可以是核心卖点甚至其它因素。如创××的“大视窗”热水器就是将常规卖点包装成差异化卖点,金龙鱼的“1:1:1”就是将核心卖点差异化,而高速扩张时的格兰仕则直接将价格当成最大的差异化卖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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